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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870556/2024-00012 发文机构 : 运城市人民政府
体裁分类 :运政办发 发文字号 :运政办发〔2024〕5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其他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0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0日
标       题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运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运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来源:运城市人民政府 发表时间:2024-02-2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精神,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64号)要求,结合运城市工作实际,对《运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修订,形成了《运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相关事项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行政许可事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市、县两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实施。将“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由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实施。

  三、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由市级公安机关(含部分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县级公安机关(含指定的派出所)实施。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照执行《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实施规范(2023年版)》,认真落实《运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认领完善本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各县(市、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尽快编制完成,经本级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市级审改牵头部门。

  本文件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解读。

  附件:运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运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一、认领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328项

序号

行政许可事项主项名称

行使层级

省级业务

指导部门

实施部门

设定和实施依据

备注

1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市级县级

省财政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市级县级

省档案局

市、县(市、区)档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3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县级

省电影局

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电影管理条例》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

 

4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市级县级

省发展

改革委

市、县(市、区)政府(审批服务管理局承办)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5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县级

省公安厅

县(市、区)

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6

民用枪支持枪许可

市级

省公安厅

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7

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运输许可

市级

省公安厅

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8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携运许可

市级

省公安厅

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

 

9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及法定代表人变更许可

市级

省公安厅

市公安局初审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管理规定》(公通字〔2017〕13号)

 

10

保安员证核发

市级

省公安厅

市公安局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1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市级

省公安厅

市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

 

12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市级

省公安厅

市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3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市级

省公安厅

市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4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县级

省公安厅

县(市、区)

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5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县级

省公安厅

县(市、区)

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6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市级县级

省公安厅

市、县(市、区)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17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市级县级

省公安厅

市、县(市、区)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18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市级县级

省公安厅

市、县(市、区)公安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号)

 

19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市级县级

省公安厅

市、县(市、区)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20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县级

省公安厅

县(市、区)

公安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关于优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19〕218号)

 

21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县级

省公安厅

县(市、区)

公安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2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县级

省公安厅

县(市、区)

公安局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23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县级

省公安厅

县(市、区)

公安局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公安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24

犬类准养证核发

县级

省公安厅

县(市、区)

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25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市级县级

省公安厅

市、县(市、区)公安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

 

26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市级县级

省公安厅

市、县(市、区)公安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

 

27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县级

省公安厅

县(市、区)

公安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28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县级

省公安厅

县(市、区)

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9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市级县级

省公安厅

市、县(市、区)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30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县级

省公安厅

县(市、区)

公安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31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市级县级

省公安厅

市、县(市、区)公安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2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市级县级

省公安厅

市、县(市、区)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33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市级县级

省公安厅

市、县(市、区)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机动车登记规定》

 

34

机动车登记

市级县级

省公安厅

市、县(市、区)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机动车登记规定》

 

35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市级县级

省公安厅

市、县(市、区)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机动车登记规定》

 

36

非机动车登记

市级县级

省公安厅

市、县(市、区)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7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市级县级

省公安厅

市、县(市、区)公安局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38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市级县级

省公安厅

市、县(市、区)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39

户口迁移审批

市级县级

省公安厅

市、县(市、区)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40

普通护照签发

市级县级

省公安厅

市、县(市、区)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41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市级

省公安厅

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42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市级县级

省公安厅

市、县(市、区)公安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43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市级县级

省公安厅

市、县(市、区)公安局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44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

市级县级

省公安厅

市、县(市、区)公安局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45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市级县级

省公安厅

市、县(市、区)公安局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46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市级县级

省公安厅

市、县(市、区)公安局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47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市级县级

省广电局

市、县(市)文旅局初审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48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

市级县级

省广电局

市、县(市)文旅局初审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49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市级县级

省广电局

市、县(市)文旅局初审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

《广电总局关于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审批事项的通知》(广发〔2010〕24号)

 

50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市级县级

省广电局

市、县(市)文旅局初审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51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市级

省国家

安全厅

市国

《山西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管理条例》(2010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行,根据2014年11月28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十条

 

52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市级县级

省交通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53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市级县级

省交通厅

省公路局运城分局受理、县交通运输局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54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市级县级

省交通厅

市、县(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55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市级县级

省交通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56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县级

省交通厅

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57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市级

省交通厅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58

海域或者内河通航水域、岸线施工作业许可

市级县级

省交通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59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市级县级

省交通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60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市级县级

省交通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61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市级县级

省交通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

 

62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市级县级

省交通厅

市、县(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63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市级县级

省交通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64

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

市级县级

省交通厅

市、县(市、区)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

 

65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市级县级

省交通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

 

66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市级县级

省交通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67

新增国内客船、危险品船运力审批

市级

省交通厅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68

内河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市级县级

省交通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69

船舶国籍登记

市级

省交通厅

市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70

设置或者撤销内河渡口审批

县级

省交通厅

县(市、区)政府(由交通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71

经营性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

市级

省交通厅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72

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外)

市级

省交通厅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73

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市级

省交通厅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74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市级

省交通厅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75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市级县级

省交通厅

市、县(市、区)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76

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和有关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设计审定

市级

省交通厅

市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国防交通条例》

 

77

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和有关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市级

省交通厅

市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国防交通条例》

 

78

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

市级县级

省交通厅

市、县(市、区)交通局市规划和自然资局、县自然资源局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国防交通条例》

 

79

涉路施工许可

市级县级

省交通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

 

80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县级

省交通厅

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81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市级

省交通厅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82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市级县级

省教育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83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市级县级

省教育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84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县级

省教育厅

(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85

校车使用许可

市级县级

省教育厅

市、县(市、区)政府(教育局会同公安局、交通局承办)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86

教师资格认定

市级县级

省教育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87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县级乡级

省教育厅

县(市、区)教育局、乡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88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市级县级

省林草局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89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市级县级

省林草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市、区)林业局

《植物检疫条例》

 

90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市级县级

省林草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市、区)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91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市级县级

省林草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市、区)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92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市级县级

省林草局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93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市级县级

省林草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市、区)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94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市级县级

省林草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市、区)林业局

《风景名胜区条例》

 

95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市级县级

省林草局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96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县级

省林草局

县(市、区)政府(由林业局承办)

《森林防火条例》

《草原防火条例》

 

97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

市级县级

省林草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局、县(市、区)林业局

《森林防火条例》

《草原防火条例》

 

98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市级县级

省林草局

市、县(市、区)政府(由市规划和自然资局、县林业局承办)

《森林防火条例》

《草原防火条例》

 

99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市级县级

省林草局

市、县(市、区)政府(由市规划和自然资局、县林业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100

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

市级县级

省林草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市、区)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101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市级县级

省民政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102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市级县级

省民政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103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级

省民政厅

县(市、区)民政局(宗教局实施前置审查

《宗教事务条例》

 

104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市级县级

省民政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105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市级县级

省民政厅

市、县(市、区)政府(由民政局承办)

《殡葬管理条例》

 

106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市级县级

省民政厅

市、县(市、区)民政局

《地名管理条例》

 

107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市级县级

省能源局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108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市级县级

省能源局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109

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市级

省能源局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110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市级县级

省能源局

市、县(市、区)政府(由审批服务管理局承办)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能源

领域

111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市级县级

省能源局

市能源局、县(市、区)能源局或发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112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县级

省能源局

县(市、区)能源局或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113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市级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蚕种管理办法》

 

114

动物诊疗许可

市级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115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市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市政府(审批服务管理局承办)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116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17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18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19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20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市级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市、县(市、区)

政府(由农业农村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121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乡级

省农业

农村厅

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22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市级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正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23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市级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124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市级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市、县(市、区)政府(由审批服务管理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25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

市级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126

渔业捕捞许可

市级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127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市级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渔业航标管理办法》

 

128

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施或者其他水上、水下施工审批

市级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29

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装卸审批

市级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30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市级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131

农药经营许可

市级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农药管理条例》

 

132

兽药经营许可

市级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兽药管理条例》

 

133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市级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规定》

 

134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135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市级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市、县(市、区)政府(农业农村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36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市级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公告第1692号)

 

137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市级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植物检疫条例》

 

138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市级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植物检疫条例》

 

139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

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140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市级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141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市级县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142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市级县级

省气象局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143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市级县级

省气象局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144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市级

省气象局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45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市级县级

省气象局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146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市级县级

省侨办

市、县(市、区)委统战部(由县侨办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国侨发〔2013〕18号)

 

147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市级县级

省国防动员办(省人防办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148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市级县级

省国防动员办(省人防办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149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市级县级

省人社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150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市级县级

省人社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151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市级

省人社厅

市科技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

《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97号)

 

152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市级县级

省人社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153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市级县级

省人社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154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市级县级

省人社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155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市级

省商务厅

市政府(由审批服务管理局承办)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56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市级

省商务厅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157

从事拍卖业务许可

市级

省商务厅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拍卖管理办法》

 

158

排污许可

市级

省生态

环境厅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159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市级县级

省生态

环境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160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

市级县级

省生态

环境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161

辐射安全许可

市级

省生态

环境厅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162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市级县级

省生态

环境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63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市级县级

省生态

环境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164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市级

省生态

环境厅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中央编办关于生态环境部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编办发〔2019〕26号)

 

165

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

市级

省生态

环境厅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66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市级

省生态

环境厅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167

食品生产许可

市级县级

省市场

监管局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168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市级县级

省市场

监管局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169

食品经营许可

市级县级

省市场

监管局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170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市级

省市场

监管局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7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市级县级

省市场

监管局

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72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市级县级

省市场

监管局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173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市级县级

省市场

监管局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174

企业登记注册

市级县级

省市场

监管局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75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县级

省市场

监管局

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76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县级

省市场

监管局

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77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市级县级

省水利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78

取水许可

市级县级

省水利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179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市级县级

省水利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180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市级县级

省水利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81

河道采砂许可

市级县级

省水利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18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市级县级

省水利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8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市级县级

省水利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84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市级县级

省水利厅

市、县(市、区)政府(由审批服务管理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85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市级县级

省水利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86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市级县级

省水利厅

水务局、县(市、区)水务局(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87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市级县级

省水利厅

水务局、县(市、区)水务局(水利局)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188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市级县级

省水利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89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市级县级

省水利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190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县级

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91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市级

省司法厅

市司法局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92

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

市级

省司法厅

市司法局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193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市级

省司法厅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194

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市级

省司法厅

市司法局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195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市级县级

省体育局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全民健身条例》

 

196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市级县级

省体育局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197

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

市级县级

省体育局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198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市级县级

省体育局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

 

199

事业单位登记

市级县级

省委编办

市、县(市、区)委编办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

 

200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市级县级

省卫健委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1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市级县级

省卫健委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02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市级县级

省卫健委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203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市级县级

省卫健委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204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市级县级

省卫健委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05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市级县级

省卫健委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06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县级

省卫健委

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207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市级县级

省卫健委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208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市级县级

省卫健委

市卫健委二审、县(市、区)卫健局(卫体局)初审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209

医师执业注册

市级县级

省卫健委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210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县级

省卫健委

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211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县级

省卫健委

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212

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市级

省卫健委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13

护士执业注册

市级县级

省卫健委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护士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214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

市级县级

省卫健委

市卫健委、县(市、区)卫健局(卫体局)(受理并逐级上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215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市级县级

省卫健委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216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市级县级

省卫健委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17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市级县级

省卫健委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18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

市级

省卫健委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19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县级

省文旅厅

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220

营业性演出审批

县级

省文旅厅

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21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县级

省文旅厅

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22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县级

省文旅厅

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223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县级

省文旅厅

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224

旅行社设立许可

市级

省文旅厅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旅行社条例》

 

225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市级县级

省文物局

市、县(市、区)政府(由审批服务管理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26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市级县级

省文物局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27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市级县级

省文物局

市、县(市、区)政府(由文旅局

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28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市级县级

省文物局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29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市级县级

省文物局

市、县(市、区)文旅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30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市级县级

省文物局

市、县(市、区)文旅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31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市级县级

省消防

救援总队

市消防救援支队、县(市、区)消防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32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县级

省新闻

出版局

县(市、区)

宣传部(新闻出

版局

《出版管理条例》

 

233

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市级

省新闻

出版局

市新闻出版局

《印刷业管理条例》

《出版管理条例》

 

234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市级县级

省药监局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35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市级县级

省药监局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36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市级

省药监局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37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许可

市级

省药监局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38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许可

市级

省药监局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39

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市级

省药监局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240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市级县级

省药监局

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241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市级

省药监局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42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市级县级

省应急厅

市、县(市、区)应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

 

243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市级县级

省应急厅

市、县(市、区)应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244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市级

省应急厅

市应急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45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市级

省应急厅

市应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46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市级

省应急厅

市应急局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47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市级县级

省应急厅

市、县(市、区)应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248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市级县级

省应急厅

市、县(市、区)应急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249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市级县级

省应急厅

市、县(市、区)应急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50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市级县级

省应急厅

市、县(市、区)应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3〕120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21年第1号)

 

251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

市级

省住建厅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52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

市级

省住建厅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253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

市级

省住建厅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254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市级

省住建厅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55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市级县级

省住建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256

商品房预售许可

市级县级

省住建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57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市级

省住建厅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58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市级县级

省住建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59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市级县级

省住建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60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市级县级

省住建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61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市级县级

省住建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62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市级县级

省住建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263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市级县级

省住建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城市供水条例》

 

264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市级县级

省住建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城镇排水与污水管理条例》

 

265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市级县级

省住建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城市供水条例》

 

266

燃气经营许可

市级县级

省住建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67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市级县级

省住建厅

市城市管理局、县(市、区)住建局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268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市级县级

省住建厅

市、县(市、区)政府(审批服务管理局承办)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269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市级县级

省住建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270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市级县级

省住建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71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市级县级

省住建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城市绿化条例》

《山西省城市绿化办法》

 

272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市级县级

省住建厅

市、县(市、区)住建局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273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市级县级

省住建厅

市、县(市、区)住建局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274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市级县级

省住建厅

市、县(市、区)住建局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275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市级县级

省住建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276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市级县级

省住建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277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市级县级

省住建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78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市级县级

省住建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79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市级县级

省住建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80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乡级

省自然

资源厅

乡(镇)政府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281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市级县级

省自然

资源厅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市、区)自然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282

地图审核

市级

省自然

资源厅

市规划和自然

资源局

《地图管理条例》

 

283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市级县级

省自然

资源厅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市、区)自然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测法字〔2006〕13号)

 

284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市级县级

省自然

资源厅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市、区)自然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28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市级县级

省自然

资源厅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市、区)自然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286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市级县级

省自然

资源厅

市、县(市、区)政府(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87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市级县级

省自然

资源厅

市、县(市、区)政府(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88

临时用地审批

市级县级

省自然

资源厅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市、区)自然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89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市级县级

省自然

资源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90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市级县级

省自然

资源厅

市、县(市、区)政府(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91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市级县级

省自然

资源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92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市级县级

省自然

资源厅

市、县(市、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93

宗教教育培训活动许可

市级

省宗教局

市委统战部

(宗教局)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294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市级县级

省宗教局

市、县(市、区)委统战部(由宗教局初审

《宗教事务条例》

 

295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级

省宗教局

县(市、区)委统战部(宗教局)

《宗教事务条例》

 

296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市级县级

省宗教局

市、县(市、区)委统战部(由宗教局初审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297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县级

省宗教局

县(市、区)委统战部(宗教局)

《宗教事务条例》

 

298

大型宗教活动许可

市级

省宗教局

市委统战部

(宗教局)

《宗教事务条例》

 

299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市级县级

省宗教局

市、县(市、区)委统战部宗教局

《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300

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企业注册

市级

太原海关

运城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2号,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正)

 

301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

市级

太原海关

运城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302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

市级

人行山西省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运城市分行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03

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

市级

人行山西省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运城市分行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04

经常项目收支企业核准

市级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

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运城市中心支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

 

305

经常项目特定收支业务核准

市级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运城市中心支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

《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306

经常项目外汇存放境外核准

市级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运城市中心支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

 

307

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

市级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运城市中心支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308

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

市级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运城市中心支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条款的通知》

 

309

外币现钞提取、出境携带、跨境调运核准

市级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运城市中心支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

 

310

跨境证券、衍生产品外汇业务核准

市级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运城市中心支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资金管理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 改革所涉外汇管理工作的批复》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311

境内机构外债、跨境担保核准

市级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运城市中心支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外债登记管理办法》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企业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的通知》

《外债登记管理操作指引》

《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非银行机构内保外贷业务实行集中登记管理的通知》

《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

 

312

境内机构(不含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债权核准

市级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运城市中心支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修改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的通知》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

《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

 

313

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核准

市级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运城市中心支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

 

314

资本项目外汇资金购付汇核准

市级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运城市中心支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操作指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者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外交部 公安部 监察部 司法部关于实施〈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

 

315

经营或者终止结售汇业务审批

市级

国家外汇局山西省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运城市中心支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16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

市级

人行山西省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运城市分行受理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工作规程(暂行)》(银发〔2005〕89号)

 

317

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

市级

人行山西省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运城市分行受理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

 

318

邮政企业撤销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审批

市级

省邮政

管理局

市邮政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319

邮政企业停限办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审批

市级

省邮政

管理局

市邮政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320

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

市级

省烟草局

市烟草专卖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321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市级县级

省烟草局

市、县(市、区)烟草专卖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322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市级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323

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市级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324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市级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325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市级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326

外资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席代表任职资格核准

市级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327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市级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28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市级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二、确定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立行政许可事项8项

序号

行政许可事项主项名称

行使层级

省级业务

指导部门

实施部门

设定和实施依据

备注

1

汽车租赁经营许可

市级

省交通厅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5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修正,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

 

2

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许可

市级县级

省交通厅

市、县(市)政府(由审批服务管理局承办)

《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2015年5月28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

 

3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营运证

市级县级

省交通厅

市、县(市)政府(由审批服务管理局承办)

《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2015年5月28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

 

4

封闭水域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市级

省交通厅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山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7月28日通过,自2011年10月1起施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5

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市级

省水利厅

市审批服务

管理局

《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1997年9月28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11月26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2022年9月28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

 

6

猎捕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市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市农业农村局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1992年5月20日山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0年3月31日修正,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七条第二款

 

7

人工繁育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市级

省农业

农村厅

市农业农村局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1992年5月20日山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0年3月31日修正,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七条第三款

 

8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市级

省国家

安全厅

市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